2021年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的通知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2021]1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川招考委[2020]26号)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四川省级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对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要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制定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4. 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申诉机制健全的原则。
5.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考生从3月30日起及时提交以下材料至“云视讯-云考场”(材料要求为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格式并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姓名+本科院校):
1. 考生综合情况表;
2. 大学成绩单;
以上两份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
3. 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
4. 准考证;
5.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 政审材料证明;
8. 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研究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
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时间
2021年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时进行复试。复试前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复试平台在线测试,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6日;正式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10日。
四、复试方式及平台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作为复试主平台,“钉钉”作为应急备用平台。考场登录网址: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NPIC
(三)当复试主平台不能满足复试要求时,启用应急备用平台,备用平台复试效力与主平台一致。
五、复试环节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复试要求,由院统一组织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络远程面试(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英语水平测试4分钟,综合能力测试15分钟)等。考生应通过阅读《考生须知》和《复试通知》及时了解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一) 英语水平测试(20分)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流利度和发音准确度。
(二) 综合能力测试(80分)
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随机抽题回答结合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及创新能力、发展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等。
六、体检
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在我院官网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本人近30天内加盖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至我院。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中,英语测试占20%,综合能力测试占80%。
(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院2021年招生计划,按专业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申请院内跨专业调剂,复试成绩原则上专业间可以互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政审不合格;
2. 体检不合格;
3. 复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
4. 英语单科未达到14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未达到56分;
5.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材料有弄虚作假;
6.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拟录取名单将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八、复查
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加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1.考生综合情况表
2.考生政审材料表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体检表
5. 考生使用手册(web或windows)
6. 考生使用手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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