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博学、品学兼修、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外国语
(3)班级民主测评平均分85分(含85)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含无故旷课);
3、三等奖:
(1)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前8%者或推免生:
(2)入学后在校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均80分(含80)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八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班级民主测评平均分80分(含80)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含无故旷课)。
(四)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选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于新生入学后的次年三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优秀生源:根据招生录取成绩划定排名前8%者(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审核推免生推荐免试录取材料(复试/面试成绩排名备做评定参考),确定优秀生源资格。
2.个人申请:入选优秀生源者根据“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提出参评申请。申请须明确奖学金等次,实事求是陈述申请依据事实。未递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3.班级民主测评:按申请者所在班级,由党支部监督指导,班委会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取不记名方式,由全班同学按照《优秀生源奖学金民主测评表》测评项目进行量化打分,以平均分确定测评结果。申请者本人不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人数须超过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